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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研发费用突增 深交所责令整改核算瑕疵创业板IPO
来源:ob官方网站入口/XO    发布时间:2024-10-10 16:05:38

  IPO前突击大幅度的增加研发投入后才满足上市条件,这家企业成功地引起了监管的关注。

  最近三年,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黄山谷捷”)的研发费用从不足500万元迅速增长至1840.03万元。不过,该公司研发费用归集准确性在第一、二轮问询函中均遭深交所问询。

  黄山谷捷于2023年5月8日申请创业板IPO获受理,并于今年8月9日顺利过会。该公司一直深耕车规级功率半导体模块散热基板领域。

  时代投研发现,2022年研发费用突增后,黄山谷捷才满足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中“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的要求。

  不过,深交所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精确指出,黄山谷捷在研发费用核算上存在瑕疵,包括研发高管兼任管理职责但薪酬未予分摊、具体项目的研发工程师的部分薪酬未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研发项目结项后未及时转出。

  8月6日、9月11日,就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研发费用归集准确性等有关问题,时代投研向黄山谷捷发函并致电问询。截止至发稿,该公司尚未回复相关问题。

  黄山谷捷专门干功率模块散热基板业务,核心产品为铜针式散热基板。该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用功率模块的散热系统。最近三年,该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分别是1.95亿元、4.15亿元、5.99亿元,其中超93%来自于核心产品。

  由于铜针式散热基板多为定制化产品,且在规模化生产前期需进行专门的模具设计和模具生产制造,黄山谷捷会参与客户产品前期研发工作,同步研发出实现用户需求的产品。

  同步研发模式下,下游客户会以样件、小批量采购等方式对黄山谷捷同步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合格样品予以采购,因此,黄山谷捷存在部分研发项目的最终研发成果形成了可供出售产品,交付客户并形成了出售的收益的情形。对此,黄山谷捷根据会计准则,将形成收入产品的料工费随之结转至经营成本,其他则计入研发费用。

  据招股书显示,2021年,黄山谷捷的研发费用为494.09万元,不足500万元,研发费用率则不足2%。同期,同业能够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在1600万~8050万元,研发费用均值为4598.24万元,研发费用率均值为5.29%。

  彼时,与同业能够比上市公司对比,黄山谷捷的研发费用规模偏小、研发费用率也偏低,且与创业板上市定位相关指标要求差距较大。招股书显示,黄山谷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四条第一款相关指标要求申报IPO,其中该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022—2023年,黄山谷捷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234.41万元、1840.03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30%、2.42%。不难发现,2022年,该公司的研发费用突击增长149.84%至1000万元以上,并在2023年突破1800万元,最近三年的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达92.98%。

  对此,深交所在第一、二轮审核问询函中均问询黄山谷捷2022年研发费用大幅度的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黄山谷捷在第一轮问询函回复文件中表示,2022年研发费用大面积上涨的原因主要系研发项目数量及研发人员数量增加,以及该年度增资控股黄山广捷。黄山广捷自2022年6月纳入合并范围。

  第一轮问询函回复文件还显示,2022年黄山谷捷新增研发项目36个。第二轮问询函回复文件则进一步披露,该公司2022年新增研发项目中20个是同步研发项目。2023年,该公司同步研发项目对应的研发费用金额为650.48万元,自主研发项目对应的研发费用金额为1189.55万元。

  除了研发费用大幅度的提高的合理性,深交所还重点问询了黄山谷捷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并指出该公司在研发费用核算上存在瑕疵。

  在第一、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深交所均就研发投入要求黄山谷捷说明其与下游客户进行共同研发的分工情况、研发投入归集的准确性、同步研发活动的会计处理等是不是满足相关规定。

  对此,黄山谷捷表示,同步研发模式下,客户仅提供产品参数、技术指标等明细需求,公司独立开展散热基板新产品及模具的研发、设计活动并承担研发失败风险,享有同步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专利、非专利技术,客户享有交付模具后的所有权并支付模具产品之对价。

  不过,上述支付对价仅包括所转移有关产品的成本及合理利润,不包括对前期开发活动形成的支出。因此,公司同步研发项目前期进行的项目方案论证、工艺与技术探讨研究与评审、产品工艺流程设计及优化等与模具设计开发工作不直接关联,但相关研发活动积累的技术经验具有通用性且可不受限制地推广运用,对应的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需注意的是,深交所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指出,黄山谷捷存在研发费用核算瑕疵,包括具体项目的研发工程师部分薪酬未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兼任管理职责的研发高管薪酬未予分摊等,并要求该公司做整改。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黄山谷捷经模拟测算,若将同步研发项目研发过程中涉及模具开发不直接关联的项目工程师薪酬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则2021—2023年的研发费用分别调减5.49万元、35.01万元、16.20万元。

  上述回复文件还显示,周斌系黄山谷捷副总经理,是该公司长期分管研发的高管,精力主要投入研发工作中。2022年,周斌除上述工作外,还分管物料部,但该公司将周斌2022年薪酬全额纳入研发费用。

  按整改要求,黄山谷捷根据周斌2022年全年计入研发费用的薪酬103.47万元,按10%的比例分摊部分薪资计入管理费用,相应调减2022年研发费用10.35万元。

  尽管调减相应数据后,黄山谷捷的研发费用仍符合上市指标要求,但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也凸显该企业存在财务内控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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