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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ob官方网站入口/XO    发布时间:2024-01-26 21:03:36

  原标题: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宝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天津智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同意提名王宝先生、廖骞先生、庞辉先生、沈诚先生、许军先生、刘士财先生、习文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同意提名李姝女士、王旻先生、吴乃苓女士、郁向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参照同类上市公司津贴标准并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公司拟以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支付独立董事津贴。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为了支持合资公司天津津普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提高其经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将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王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2000年至2003年,任天津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广集团”)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历任通广集团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至2015年,历任通广集团、公司CEO、董事长;2015年至2016年11月,任通广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王宝先生目前持有公司686.4万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廖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6年8月至2014年2月在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从事香港与大陆的投资银行业务;2014年3月加入TCL科技,主管公司战略规划、战略投资及境内外长期资金市场相关工作。廖骞先生现任TCL科技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参谋长兼董事会秘书,同时担任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显光电技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317.SZ)独立董事以及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002129.SZ)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廖骞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庞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2006年至2010年,任公司通信部科技市场处处长、副部长;2010年至2015年,任公司CEO助理、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6年10月,任通广集团总经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华龙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庞辉先生目前持有公司131.8万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定估计师、高级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等证书。2008年至2010年,任天津机床电器有限公司会计;2010年至2014年,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14年至2018年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构业务项目总监;2018年至2021年,历任公司通信部部长助理兼财务处处长、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部长兼投资发展部部长;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投资发展部部长。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沈诚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1999年,任烟台港务局职工;2002年至2003年,任北京三元集团主管;2003年至2010年,任中国电信研究院业务经理;2010年至2013年,任航天科技集团部门经理;2013年至2015年,任东方邦信部门总经理;2015年至2020年,任北京国兵天元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至今,任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许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士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12年至2017年,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以下简称“中环集团”)资产管理部干部;2017年至2018年,任中环集团资产管理部部长助理;2019年至2020年10月,任中环集团资产管理部副部长;2020年10月至今,任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士财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习文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加入TCL科技,曾任成本会计、总账、财务经理、子公司首席财务官等职务,现任TCL科技财务运营部部长。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习文波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姝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纺标检验测试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姝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旻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主任科员、机构部主任科员、副处长,风险办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党委委员、副专员,河北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建投中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华证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高级顾问,上海复星集团高级副总裁等职务。2022年1月至今,任上海氢誉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北京大至咨询有限公司CEO。王旻先生目前兼任诚通混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王旻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乃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4年至2019年在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9年至今在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吴乃苓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郁向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定估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会计师事务所从业时间23年,主要负责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拟上市公司IPO审计业务、国有企业改制及年报审计业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业务及相关证券期货类审计、咨询业务。历任无为县食品公司干部、无为华廉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国元证券、华安证券与方正证券的内核专家委员、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郁向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信息。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8日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天津智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提名,公司同意提名林燕女士、毛天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为了支持合资公司天津津普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提高其经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此议案。

  林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审计部、法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林燕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毛天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惠州市审计局法制科副科长、综合科科长、惠州市纪委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正科级副主任,副处级主任、TCL科技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团委书记等职务。现任TCL科技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助理总裁兼审计监察部部长。兼任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长、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002129.SZ)监事会主席、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002134.SZ)监事会主席等职务。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毛天祥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津普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普利环保”)

  ● 被担保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津普利环保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0%的合资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和中石化保定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津普利环保50%股权。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宝柱先生在津普利环保担任董事,构成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支持津普利环保业务发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财务公司”)天津分公司拟向合资公司津普利环保提供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需要津普利环保的另外的股东按股权比例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作为津普利环保持股50%的股东,担保金额为担保债权范围内最终确定债权总额的50%。除以上担保事项外,公司未向津普利环保提供担保。

  (一)为支持津普利环保业务发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石化财务公司天津分公司拟向津普利环保提供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期限两年,从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签署日算起。付息和还本方式是年利率4.5%(按现行浮动利率估算,最终利率以审贷会批复为准),利息按季支付,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清借款总额。需要津普利环保的另外的股东按股权比例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作为津普利环保持股50%的股东,担保金额为担保债权范围内最终确定债权总额的50%。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合资企业来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临港怡湾广场3-208-03号、3-208-04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资源监测;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信用等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津普利环保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被担保人津普利环保为公司持股50%的合资公司,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宝柱先生在津普利环保担任董事,构成公司关联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9、被担保人股东情况:公司持有50%股权,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持有43.31755%股权,中石化保定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68245%股权。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中石化保定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均属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担保概要:公司作为津普利环保的股东,拟为此次借款做担保,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金额为担保债权范围内最终确定债权总额的50%,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为了支持合资公司津普利环保业务正常开展,提高其经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为津普利环保提供担保,系为了支持合资公司津普利环保业务正常开展,提高其经营效率。本次关联担保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为津普利环保提供担保,系为了支持合资公司津普利环保业务正常开展,提高其经营效率。津普利环保为公司持股50%的合资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还债务的能力进行充分了解后,认为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6,780,67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2%,公司为合资公司津普利环保担保余额为25,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9%,公司不存在别的担保和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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