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工信部向包含我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单位印发的新修订版《900MHz频段射频辨认(RFID)设备无线电办理规则》对外公示。
该规则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原《800/900MHz频段射频辨认(RFID)技能运用规则(试行)》(信部无〔2007〕205号)一起废止。
适用于920-925MHz频段射频辨认(RFID)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发、出产、进口、出售和运用。
依据解读,新版主要在办理方针和技能方面的要求两方面临原规则进行了调整,详细如下:
一是考虑到RFID工业高质量发展趋势和频率运用情况,本次修订不再保存原规则中的840-845MHz频段,清晰RFID设备作业频率为920-925MHz。
二是清晰RFID设备参照地上大众移动通讯终端办理,需获得无线电发射设备类型核准(以下简称类型核准)证,但无需获得无线电台执照。RFID设备不得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发生有害搅扰,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搅扰的维护要求。